近日,印度税务部门以偷税漏税为由,向苹果公司开出41亿美元巨额罚单。此次处罚依据1961年《所得税法》及2017年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认定苹果通过提供专属生产设备对印度代工厂实现"全流程实质控制",需就印度产iPhone全球销售利润补缴税款,这一"创造性执法"逻辑引发全球企业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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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苹果在印度的代工厂模式与全球一致:由苹果出资购买高精尖专属生产设备,代工厂仅提供基础流水线、人工及管理服务。此类设备因特化设计仅能用于iPhone生产,产权归苹果所有,可在合作终止后转移复用,这一模式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多个国家长期合规运行。
但印度税务部门从60多年前的法律中找到突破口。1961年印度为弥补外汇危机期间的税收损失,颁布法律规定"外企借予印度工厂的设备视作进口,需缴关税"。在此基础上,税务部门叠加2017年F1赛事税务案的"功能性控制权"司法解释,提出苹果通过三重控制实现实质管控:设备为专属定制(技术控制)、运行参数由总部远程监控(流程控制)、维护升级需苹果授权(管理控制)。
最终印度税务部门认定,苹果需以2024财年957亿美元全球利润为基数,按印度产能占比25%测算应税利润,依17.1%综合税率缴纳41亿美元所得税。这一处罚逻辑将"设备提供"与"全球利润征税"绑定,在全球范围内尚无先例,被业内称为"法条叠加的创造性执法"。
值得注意的是,苹果在印一直采取审慎税务策略,对存疑税款均向税务部门发函备案。此次被罚正值苹果印度产能刚达全球20%、投入初见回报之际。而印度此前曾于2022年重罚中国手机厂商,此次针对苹果的处罚,被外界解读为其在印巴空战失利、与美贸易摩擦升级背景下,对在印外企的针对性收割。
中国在中美贸易摩擦期间始终坚持不牵连在华美企的原则,与印度的执法逻辑形成鲜明对比。分析指出,印度这种"事后找补"的税收政策,可能影响跨国企业对其投资环境的信心,长期来看不利于其吸引外资的战略目标。目前苹果公司尚未就处罚结果公开回应,后续是否提起上诉仍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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