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不起开始耍赖了!”广东深圳,一男子应聘某公司总经理,签了3年的合同,月薪10万元。可2022年1月-10月,公司每月只给他发4万元薪水,累计拖欠工资60万元。男子找公司理论,公司竟说欠他的60万,公司用生产的茶叶零售价2折至3折以货抵薪,男子傻眼了,他申请劳动仲裁,却被公司恶人先告状,告上了法庭。
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的时候,这名深圳企业高管倍感意外,自己正常申请仲裁讨要被拖欠的60万薪资,没有等到公司结算工资,反而先收到了任职单位的起诉立案通知,这场反转不断的劳务纠纷,还要从双方签约入职说起。
这名男子深耕行业管理岗位多年,拥有成熟的行业运营经验。2021年和广东深圳一家主营茶叶产销的企业达成合作意向,双方签订标准化三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岗位定为公司总经理。合同白纸黑字标注薪资标准,员工固定月薪10万元,每月15号准时转账发放上月全额工资。
入职前期公司正常履行薪资发放约定,没有出现拖延、克扣薪酬的情况。从2022年1月份开始,公司经营现金流出现缺口,内部营收持续下滑,薪资发放标准开始缩水。公司口头告知男子,暂时按月发放基础4万元生活费,剩余薪资后续统一补齐。
男子考虑到公司经营困境选择谅解,正常在岗完成全部总经理岗位职责,统筹公司日常运营、业务拓展和人员管理工作。一直到2022年10月,整整十个月时间,公司始终只发放4万元月度款项。后期双方对账核算,企业固定拖欠薪资差额,累计金额达到60万元。
营收持续低迷之后,公司负责人直接告知男子,企业无力承担十万月薪,没办法继续履行三年劳动合同,单方面提出解除用工关系。针对60万拖欠薪资,公司给出最终解决方案,用自家生产的成品茶叶抵扣全款欠款,按照商品零售价两折到三折标准结算。
男子当场拒绝这套抵债方案,个人没有渠道消化大批量库存茶叶,实物抵扣等同于无法落地拿到劳动报酬。双方多轮线下协商始终无法达成共识,男子按照正规流程提交材料,发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一次性现金结清全部60万欠薪。
仲裁机构核对劳动合同、薪资流水、双方对账记录,依法作出裁决,支持男子索要现金薪资的全部诉求。公司不认可仲裁结果,选择恶人先告状,主动向辖区审判部门提交诉讼材料,起诉自家在岗高管,拒绝支付拖欠薪资。
案件开庭审理阶段,公司坚持以双方签订的抵债意向协议申辩,主张茶叶抵债合法合规。审判部门结合劳动相关法规判定,劳动薪资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实物抵扣薪资属于违规条款,协议对应内容全部无效。
法庭最终驳回企业全部诉讼请求,裁定公司限期全额支付60万元拖欠薪资,维持仲裁原有裁决结果。案件判决结果公示之后,在本地职场圈层引发不小讨论。
少量网友留言发表看法,有网友觉得企业经营亏损实属不易,双方可以各退一步接受茶叶抵债,减少企业经营压力。
多数网友表示,劳动合同具备法律约束力,企业既然敲定高薪标准,就该履约发放工资,经营困难不能转嫁成本到员工身上。企业仲裁败诉还反手起诉员工,不符合契约精神,也浪费司法公共资源,职场务工人员都要学会拿起法规保护自身薪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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