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状态违法由车企担责】 8月25日消息,据新华社报道,今日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自动驾驶出事故,终于不用车主一个人扛了。
8月25日,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正式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全文共9章170条,其中最重磅的变化,就是首次从法律层面给自动驾驶划清了责任边界。
草案专门设置了“自动驾驶汽车的特别规定”专章,明确了一个核心原则:自动驾驶汽车在自动驾驶功能激活状态下发生交通违法,由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企业接受处理。简单说,就是车在真正自动驾驶时出了事,责任归车企。
但这里有一个关键前提,必须分清楚:辅助驾驶不等于自动驾驶。如果你开的只是带辅助驾驶功能的普通家用车,或者自动驾驶功能没有激活,那责任主体依然是驾驶员本人。目前市面上绝大多数家用智能车都属于辅助驾驶级别,这一点千万不能搞混。
除了自动驾驶,草案还回应了很多日常出行的痛点。比如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的最高时速限制,拟从15公里调整为20公里,同时明确不得逆行、超速、闯红灯,驾驶人和乘车人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对开车时打电话、看视频等“盲驾”行为,如果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可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可并处暂扣三个月驾驶证。对“暴走团”等占用道路影响通行的问题,也明确未经许可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整体来看,这次修订既给智能汽车产业立了规矩,也给普通人的日常出行补了安全底线。规则越清晰,路上才越安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