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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女士花24万多在某二手车平台,买了辆只跑709公里的新能源二手车,本以为

北京,金女士花24万多在某二手车平台,买了辆只跑709公里的新能源二手车,本以为捡了大漏。没开几天就发现,原车主车贷没还,这车是套现车根本没法过户。更吓人的是,原车主还能远程监控车内情况,金女士要求退车,可平台的态度,实在让人没法接受。无奈之下,金女士将该二手车平台告上法院,要求退一赔三。 谁能想到,709公里的二手某牌的新能源电车,能把人坑得欲哭无泪。 金女士的购车噩梦,从2024年3月开始。 刷手机时,某知名二手车平台的一辆车,表显里程709公里,新车价近29万,平台标价仅240980元。 便宜4万多,堪比新车的车况,换谁都得心动,金女士没多想,当天就加了平台销售的联系方式。 销售热情得过分,产权证书、行驶证,一一发过来,还保证,车况绝对没问题,过户包顺利。 2000元定金,金女士当天就转了过去。 3月30日,她顺利拿到车,又一次性付清240980元尾款。 4月8日,过户手续办完,金女士彻底放下心来。 可这份安心,只维持了7天。 4月15日,金女士想绑定该汽车的APP,却被客服泼了冷水。 车有银行贷款未结清,无法办理车籍变更。 她赶紧去银行查询,真相让她浑身发冷。 这车,原车主2023年12月通过融资租赁购入,车贷分60期。 贷款没还清前,车辆所有权归融资公司,根本不是原车主的私产。 说白了,这就是一辆用来套现的车,原车主拿车抵押贷了钱,又转手卖掉。 更可怕的还在后面,车机没法过户,原车主就能远程操控,监控车内一切。 她的停车地点,她的每日行程,原车主看得一清二楚。 甚至,原车主还能远程调用车内摄像头,窥探她的隐私。 金女士慌了,立刻联系平台销售,可销售的回复,离谱到让人难以置信。 让她自己跟原车主商量,用原车主的备用账号绑定车机。 这不是饮鸩止渴吗?隐私还是没法保障,车辆所有权也不是自己的。 金女士明确要求,要么退车,要么换一辆无争议的车。 可平台给出的答复,只有两个字:协调。 这一协调,就是近两年。 金女士打了无数个电话,找了平台无数次,始终没有结果。 240980元买车款,2000元定金,合计242980元,打了水漂。 车不能正常使用,隐私被肆意窥探,平台却始终敷衍了事。 目前,金女士将该二手车平台告上法院,要求退一赔三。 平台未核实车辆权属,算不算欺诈呢?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需退一赔三。 平台作为专业二手车交易主体,未按要求核查车辆融资租赁信息,未如实告知金女士车辆所有权存在瑕疵,即便声称“不知情”,也因未尽到审慎核查义务,构成欺诈,必须承担惩罚性赔偿。 原车主远程监控,涉嫌违法吗? 根据《民法典》第1032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不得非法监控他人私人空间。 原车主通过车机远程监控金女士车内情况,调用摄像头,已侵犯其隐私权,可另行起诉要求赔偿,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治安处罚。 根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52条,平台明知商家侵害消费者权益却未采取必要措施,需承担连带责任。 平台明知车辆无法过户、存在隐私泄露风险,却以“协调”为由拖延,属于不作为,除了退一赔三,还可能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1万至3万元罚款。 很多人买二手车只看车况和价格,忽略融资租赁车辆的隐患,其实这类车辆未结清贷款前,所有权归融资公司。 原车主无权出售,平台未尽核查义务,比原车主的欺诈行为更应担责,因为消费者是基于对平台的信任完成交易。 这样的二手车交易,真的能让人放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