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吃相太难看了!”深圳一名业主2024年通过中介卖房,说好成交价672万,还老老

“吃相太难看了!”深圳一名业主2024年通过中介卖房,说好成交价672万,还老老实实交了12.3万中介费。谁能想到一年后业主偶然得知,买家实际付出720万购房,中间多出整整48万差价不知所踪。业主认定中介偷偷赚黑心差价,中介却甩锅称48万是三方私下交易款项,门店一分没经手。业主怒火中烧将中介诉至法院,可最终庭审结果完全超出他的预料。

这位业主姓刘,房子是2024年3月通过深圳乐有家门店挂牌出售的。从挂牌到签约,全程都是中介经纪人在对接,价格怎么谈、合同怎么拟、过户怎么办,全是中介一手操办。

刘先生签居间合同的时候,合同上买方写的是一个第三方名字,他以为这就是最终的买房人,双方白纸黑字约定成交价672万,房款分批次打到了他的账户上。整个交易过程中,刘先生从头到尾没见过真正的买家,所有沟通都是通过中介传达的。

当时还签过一个叫《主体变更确认书》的文件,有效期到2024年4月23日。结果真正的买家是在4月25日才签的权属变更文件,确认书已经过期了,系统没同步更新买家信息,刘先生一直被蒙在鼓里。这事儿他完全不知情。

一年过去了,房子顺利过户,一切看起来都很正常。直到2025年年中,已经住进去的真实买家主动联系刘先生,说是要沟通房屋维修的事儿。两人聊着聊着就说到了房价,这一对,出大事了。

真实买家说自己当时买这套房,前前后后一共付了720万。刘先生一听就懵了,自己只收到了672万,中间整整48万的差额呢?

刘先生立马翻出所有的交易记录、转账凭证、还有跟中介的沟通录音,冲到乐有家门店讨说法。门店的人说公司只收了12.3万的中介服务费,那48万是买卖双方和第三方之间的私下款项,门店一分钱没经手,跟他们没关系。

刘先生不服气,又去找市场监管部门、住建部门投诉。乐有家总部给他的回复更直接:公司只收了中介费,48万差价是买卖双方之间的问题,跟平台无关。

刘先生彻底怒了。672万的房子,自己交了12.3万的中介费,结果真买家掏了720万,那48万到底进了谁的口袋?

他认定中介就是利用信息不对称,两头瞒、两头吃,把差价给吞了。于是一纸诉状把中介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全部差价,还要求依据乐有家自己公开承诺的“差价三倍赔偿”承担责任。

乐有家方面解释说,这套交易之所以出现两个价格,就是因为那个《主体变更确认书》过期了,系统没更新买家信息,导致买卖双方长期信息隔绝。他们还强调,48万差额根本没进公司的账,是交易过程中第三方转手的资金往来,不属于中介居间服务的范畴。

双方各执一词,闹上了法庭。刘先生觉得自己证据确凿,中介肯定得赔。可法院的判决结果出来之后,刘先生傻眼了。

法院认定,这48万差价跟乐有家平台没有直接关联,公司不需要承担差额返还的责任。也就是说,官司打赢了,但赢的不是刘先生。

这事儿在网上传开之后,网友吵翻了天。有人说中介太精了,用第三方过一道手就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差价照吃、责任不担。也有人替刘先生鸣不平,672万的房子卖出去,真买家掏了720万,自己连谁买的都不知道,中介费还照交不误,这叫什么道理?

二手房交易最大的坑,就是信息不对称。卖家只看自己到手多少钱,从来不核实买家到底付了多少。买家也一样,只管自己掏了多少钱,也不去查卖家实际收了多少。

中间隔着中介这道墙,两边各说各话,差价就这么凭空冒出来了。有些不良中介就靠这个漏洞赚钱——对卖家压价、对买家抬价,两头瞒,差价落自己兜里。

刘先生的遭遇给所有卖房的人提了个醒。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搞清楚跟你签约的到底是谁。别光看合同上的名字,得确认签约的人就是最终过户的人。那个《主体变更确认书》之类的东西,有效期、签署时间都得盯死了,别让过期的文件把自己坑了。

最关键的一点,别只盯着自己“实收多少钱”,一定要问清楚买家真实付了多少钱。所有价格都以网签备案合同为准,口头承诺、私下协议都不算数。

48万不是小数目,在深圳够付一套房子的首付了。刘先生交了12.3万的中介费,到头来连谁买的自己的房子都不知道,差价还追不回来。这钱亏得冤不冤?太冤了。可法院判了,中介不用赔,这口气只能自己咽下去。

所以说,卖房也好买房也好,别把什么事都交给中介。钱是自己口袋里的,合同是自己签的,多留个心眼,多问几句,比什么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