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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2年,兵强马壮的美国,大举出兵要“解放”英属加拿大,谁知对方不按常理出牌,

1812年,兵强马壮的美国,大举出兵要“解放”英属加拿大,谁知对方不按常理出牌,居然联合英军反攻,把“白宫”都烧了。

加拿大和美国本土,最早都是印第安人与因纽特人的家园。16世纪起,法国、英国先后殖民北美。

1775年,十三州殖民地跟英国翻了脸,打了八年,美国终于独立。其实早在北美独立战争的时候,美国就打过加拿大的主意。1775年,大陆军北上进攻魁北克,想把加拿大变成第十四个州,结果被英军和加拿大民兵打了回来。

这是美国第一次在加拿大吃瘪,不过他们明显没长记性。

到了1812年,美国觉得自己又行了。一方面,立国后美国流行“天定命运”扩张思潮,他们认为整个北美大陆,从大西洋到太平洋,都该是他们的;另一方面,英国正跟法国拿破仑打得不可开交,北美兵力空虚,正是王师北定的好日子。

按美国的计划,加拿大人口少,英军也不多,一旦美军杀入腹地,加拿大人肯定箪食壶浆,欢迎王师。毕竟,都是北美兄弟,跟着英国混有什么前途?跟着美国混才有肉吃!

万万没想到,加拿大根本不按常理出牌。

当时美军兵分三路,一路打底特律,一路打尼亚加拉,一路打蒙特利尔。计划很宏大,现实很骨感。底特律那一路,美军指挥官一枪没放,直接投降了。尼亚加拉那一路,被英军和加拿大民兵打退。蒙特利尔那一路,更惨,半路被伏击,死伤一片。

为什么美军输得这么难看?次因是当时美国外强中干,主因是加拿大人根本不欢迎他们。

加拿大的构成很复杂,一部分是英裔保皇派,当年从美国跑出来的,恨透了美国。另一部分是法裔,信天主教,说法语,跟美国那些新教徒尿不到一个壶里。还有原住民,站队英国。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点:都不想让美国吞并自己。

美国喊着他们是来解放加拿大的,可是加拿大人看到的是一支入侵的军队。于是,英军、加拿大民兵、法裔武装、原住民部落,全拧成了一股绳抵抗美军侵略。

1813年,美军反扑,一度占了多伦多。不过他们没守住,烧了城就跑。1814年,拿破仑退位了,英国腾出手来,大批正规军调到北美。英加联军一路南下,直接打进美国本土。

同年八月,四千英加联军在华盛顿附近登陆。美国民兵一触即溃,总统麦迪逊仓皇逃往弗吉尼亚。英加联军进了华盛顿,放火烧了国会大厦,又烧了总统官邸。后来美国人刷了一层白漆,把焦痕盖住,从此叫“白宫”。

1814年底,美英签了《根特条约》,边界恢复战前状态。美国没拿到加拿大一寸土地,英国也没能重新控制美国。

真正的赢家,反而是加拿大。这场仗打完,原本一盘散沙的各个殖民地,在共同抵抗美国入侵的过程中,形成了加拿大共同体意识。他们第一次觉得,我们不是美国人,也不是英国人,而是加拿大人!

1867年,为了遏制南方邻居扩张思想,加拿大联邦正式成立。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加拿大的建国,是被美国逼出来的。

时至今日,美国对加拿大仍抱有想法。特朗普前阵子老拿“加拿大成为美国第51个州”开玩笑,加拿大从总理到老百姓,几乎都不爱听。特鲁多说这是疯话,卡尼说太疯狂,民调显示绝大多数加拿大人坚决反对。

只能说,美加是搬不走的邻居,可以做生意,可以交朋友,但有些界限,最好不要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