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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上高速追尾身亡,男友在副驾睡觉被索赔66万,该赔吗?

2025年5月7日下午2点45分,连霍高速一处停车场。22岁的刘某驾驶男友赵某的小型普通客车,从奎屯前往赛里木湖游玩。她

2025年5月7日下午2点45分,连霍高速一处停车场。

22岁的刘某驾驶男友赵某的小型普通客车,从奎屯前往赛里木湖游玩。她握着方向盘,副驾驶上坐着的是她相恋的男友,座椅放倒、平躺熟睡。

下一秒,车辆追尾前方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

刘某被紧急送医,经抢救无效身亡。一个22岁的生命,永远停在了这条高速公路上。

事后交警认定:刘某超速、未安全文明驾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赵某及货车驾驶员无责。

但刘某父母看到卡口公共视频后,发现了让他们无法接受的一幕——

事发前两分钟的抓拍照片清晰显示,刘某正常驾车时,副驾驶位的赵某座椅放倒、平躺熟睡,双手放在胸前。事故现场照片同样显示,赵某斜躺在副驾座椅,全程未对女友进行提醒、干预。

刘某父母怒了。

他们知道女儿还在实习期。根据交规,实习期人员上高速,必须由持相应或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人员全程陪同。赵某2012年4月就拿到了C1驾照,完全具备陪同资格。

可他全程在睡觉。没提醒、没干预、没尽到任何法定陪同义务。

刘某父母将赵某告上法庭,主张各项损失合计91万余元,要求赵某承担70%赔偿责任,索赔66万余元。

法庭上,赵某辩称自己无过错。同时提出一个关键信息:他投保的30万元驾乘意外险已赔付给家属,这笔钱应该抵扣他的赔偿。

新疆精河县人民法院一审这样判的:赵某全程熟睡,未尽法定监护义务,存在过错。但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刘某超速、操作不当,刘某承担90%责任,赵某承担10% 。判令赵某赔偿88580.55元。

关于那30万保险,一审法院认为:人身意外险和侵权赔偿是两码事,保险理赔款不能抵扣侵权赔偿。

双方都不服,都上诉了。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来了个大反转。

二审法院先肯定了赵某确实存在过错、10%的责任比例合理。

关键分歧在于那30万保险金。

二审法院的逻辑是这样的:这笔意外险是赵某出资投保的,投保的初衷就是为了分散交通事故带来的经济赔偿风险。如果家属既全额拿了30万保险理赔,又向赵某要8万多赔偿,那就是超额双重受偿。

这违背了保险设立的初衷,也不利于鼓励车主投保驾乘意外险。

赵某一审要赔的8万多,完全包含在30万理赔额度之内。

二审法院最终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刘某父母全部诉讼请求。

说句实在话,这案子看得人心里五味杂陈。

一边是失去女儿的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悲痛可想而知。他们盯着视频里熟睡的赵某,心里那口气怎么咽得下去?你是她男朋友,你明明有驾照、有陪同资格,你睡什么觉?

可另一边,法律有自己的逻辑。30万保险是赵某买的,这笔钱已经赔给家属了,二审认为再让他掏8万多就是双重赔偿。从法律技术层面讲,这个逻辑站得住脚。

真正让人难受的,是这场悲剧里没有赢家。

一个22岁的姑娘没了。她的父母失去了女儿。她的男友余生都要背负“我当时在睡觉”这个事实——哪怕法院判了他不用再赔钱,这份愧疚也不会消失。

至于那30万保险金能不能真正“填补”失去女儿的痛苦?

谁都清楚答案。